练打暗器秘诀2


四、飞爪|练打暗器秘诀2





飞爪之构造



飞爪一物,在暗器中,可谓最厉害之件,非但能伤人, 且能擒人。其构造则为一绳一爪,爪以铁制,与人之手掌完 全相同,惟掌面略短,每指除大指外,亦俱为三节,第一节之 端,则锐利有如鸡爪,每一节相连之处,皆活络,装有极小而 灵活之机关,能使各节伸缩活动。掌面则空其中,上有洞五个, 即每指插入之地,中用一半圆形铁环横贯五指之末端,更于 掌之后部,嵌入一铁环,环即套于半圆形之中间,是为总抠 纽,其爪之屈伸,完全司于此环。盖每节之小机括,赤有弦 劣通于总索也,环之后则亦如绳镖流星锤之有软索牵连之。 其索亦以纯丝与头发鹿脊筋所制为佳,不宜用绵绳麻绳之头 也。索之末端,则挽结成一圈,预备套于腕上者,即所谓千 斤套腕是也。发爪着人,因爪尖之锋利,己足使人受伤,更 益以活络之指节,但须将索一抽,则总环一着力,制动各节 之小机括,则指竟向内猛抠,如人之以手抠物状,爪尖立即 滓陷入肉,万难撰脱,如不动则尚可支持,若用力与挣,则 愈挣愈牢,其指即愈陷愈深,政敌人如用飞爪,不着则己, 如为所着,必致被擒,无可解脱也。甚有残忍之人,将爪用 毒药煮炼,一着人身,立即制人于死命o予谓飞爪一物,即 不用药煮,但能练至百发百中时,己足擒人,更何须以药立 制人死命,实丧德事也,江湖上人,亦深戎之。



飞爪之练法



飞爪之构造,既如上述,其练法亦因其形式而异于其他 暗器,带绳之暗器,如绳镶流星锤等。发出之时,恒须两手 并用,如右手发出,则以左手执绳之末端,左手发出,则以 右手执绳之末端,相辅而行,始克收效,惟此飞爪一物,则 完全用一手,执绳也以是手,发爪也亦以是手,所以必用千 斤套腕套者,亦以是也。在发爪之时,先须套住千斤索,然



后更以手握爪,所握处则在爪之掌面,即总枢之外”取得之 时,必先将爪向后猛力一扬,此一以蓄腕部之力,r以使爪 之各指,完全开展也。一扬之后,即向所取之的,’从上抛去 抛时亦完全用阴手,有时亦可用反手撒出。待其既着于的, 急以发爪之手,抢握软索之末端,猛力向后拽之,总环着 力,不必拿住其的,则不必深入,的亦应手而来归矣。练飞 爪之的,与别种暗器之的,大不相同。用树干制成木人之 状,下面钉于平板上,使木人可以直立不倒。木人高约三 尺,两肩阔一尺,余称是。所谓木人者,不过大略似人,非 一定要完全像人也。且不必有手,因飞爪所取之部分,一为 头面,二为两肩,三为两腰,四为两腿。头面与腰,为制命 之处,不恒用之,非于万不得己时始一用也。常用者以两腿 两肩为多。立木人于一丈以外,取爪依上述之法练之。先练 头与两肩,手法完全用阴手,飞爪则由上下盖以取的。次练 两腰两腿,则用半阴手手法,从旁拢人以取的。然无论其取 木人之何处一部,待爪既脱手而发出,其手宜亟急握住软 索,始可于爪着的之后,马上抽回,于此转手之间,宜极敏 速,若一迟纯,则爪虽着人而不能深入,由一丈而二丈三丈 应手而中,则技可用矣。此飞爪在争斗时固可为暗器之用, 而夜行时如遇高墙阻路,或须越城而入,又可为爬墙之用。 蛊用爪抓住城墙,人即可缘索而上,安然而入也。故此物有 两用之妙,凡江湖夜行人之百宝囊中,多备此一物,以为翻 墙越城之用◎惟练习之亦非易易,至少须有三、四年苦功, 始克有成也.



. 飞爪之源流



飞爪之物.由来甚久,.盖脱胎于十八般武艺中棉绳套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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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



者也,虽不知其创自何人,然在隋时已有此物,惟用者极 少。及乎宋代,有所谓铁枪李全者,以梨花枪法号称无敌。 每出战恒以其妻自随,妻杨氏亦猛悍,擅梨花枪外,尤善以 飞爪袭人。一枪一爪,勇往直前,每战有功。尝语郑衍德等 B: “老婢以一枪一爪,横行江湖二十年,未尝有敌也。” 也可见其憬悍之神精矣。自宋以后,飞爪一物,用者渐众, 沙场争斗,恒有用以制胜者。迄乎明清,习武之士,都舍马 而步,所用兵器,亦舍长而取短。江湖义侠之流,恒以刀、 佥k鞭、铜等器为归,而以各种暗器佑之。夜行人则必有一 百宝囊自随,囊中所贮,则千里火筒,熏香、十三太保、飞 爪等物,及应用救剂之药物等等。盖夜行人之视此囊,望甚 重要,故名百宝囊。此风今北方犹盛,南方则仅见耳。至夜 行人所用之飞爪,类皆以为翻屋爬墙之用。若以之为暗器而 袭人者,则十人之中,不及一二焉。惟越东有毛氏子者,幼 即投身津沽某镖局为伙,镖局中来往者极众,江湖义侠,绿 林渠魁,皆相结纳,其间不乏技术超群之士。毛氏子短小精 悍,其技本已可观,更于此挤挤群英中,虔心精益,人以其 诚意向学,亦乐为之指拔。居三年,技大进,可敌百人,适 有山西著名盗魁荣康过其地,访镖局主人。江湖惯例,凡设 立镖局者,可分为二种,一种即专靠一、二人之武术;为人 保镖,如遇绿林中人,则以武力折服之,两方不通声气,与 绿林为对抗之局,此所谓靠武艺吃饭者也。惟其保镖也,必 以一技术超群之人为护,始免意外。另一种则完全与绿林中 人通声气,镖过其境若干次,则笔之于簿,年终结算,从所 得之酬劳中,提取若干成,以酬绿林。此所谓讲交情吃饭者 也。其镖则不必以人随护,但插一镖旗足,以投保者必须以 人从,则任派一人,即不谙武事者亦可随护。惟此讲交情 者,绿林中人或过其地,必殷勤招待,无名之流,仅供食宿, 临行或略致路费?若渠魁之至,则必张盛暹以款之,临行又 须愿以厚币,惯例然也。荣康固绿林著名之人,镖局中人, 自加意奉承,席间命毛上菜,荣以其丰仪甚美爱之,询所 学,具以告,且命诚之。毛出生平所学,甚得奖许。并渭之 日:“予以飞爪天王著名江湖间,生平未尝以技传人,今得 子,可以传我技矣。“乃与皆行,留其家者三年,得尽其 技。辞归,仍操旧业。每为人护镖,不从行,亦不插谓,但 可以飞爪一具悬车右,所过之处,绿林中人见之,争相告曰 此飞爪天王之徒毛某也,俱无留难,而毛亦以是享盛名,然 其飞爪之技,固未尝一显于人前也。某岁护镖走关外,以与 其地绿林,素无交往,恐有疏失,亲自随护。至某地,天 昏,无所投宿,道路又不可辨,乃就林密处屯扎以待晓。夜 将半,忽有鸣镉声起,知为盗至,毛戒备以待,并戒余众勿 哗,静俟之。俄而盗至,约三十余人,为首者状甚魁梧,用 二铁锤,大如瓜,望而知为勇武绝伦者。见毛绮装微笑,S 怒。叱日:“尔即护送此镖之人乎? ”则笑应曰:“然也! ”曰:“既为人护镖,必有一技之长,如有胆者,盖来一 交,否则留镖于此。”又笑曰:“无绝技足惊人,粗知皮 毛,不敢言交量也,若留此镖,则无以对投保者,奈何。” 言时仍绮装不稍动Q盗盛怒,举锤前趋。未及五步,毛一扬 手而爪发,黑暗之中,盗不及见,爪近见之,避已不及,中 于肩,竟为所执。语群盗日:“速退,容当释尔魅,非然 者,杀之矣。”众欲保其魁,皆散去。至天明,乃释魁而语 之曰:“子不闻绿林中有飞爪天王其人乎,是即予师,过此



境宜纳资以结交礼也,而子欲以力致,误矣,若非视江沏情 面者,子且无生望。*魁闻语,谢过而去。盖亦荣康之羽 翼,以未知毛,故露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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