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年代虽短,但它结束了数百年分裂割据,统一了全中国,建立了较完备的国家机构,是一个承先启后的重要时期。随后,唐朝承隋制而加以完备。在立国289年中, 大部分时间国家统一,经济繁荣。隋、唐、五代,尤其是唐 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大发展、大繁荣的时期,这一时期,在 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隋、唐、五代特别是唐代的文化,是中国封建社会文化中辉煌灿烂的一部分。武术文化形态,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大发展。唐代的文化是一种开放的文化,中外文化交流相当普遍。外来文化,丰富了传统文化的内容,唐代的武舞、弓射、摔跤活动,乃至于整个唐代的重武风习中,都有外来文化作用的痕迹。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武举制的创立,是这一时期武术史上最重要的事件。西魏、北周已建立了府兵制,隋朝进一步完善了这个制度。隋文帝杨坚在诏书中告诫:“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①隋代又沿“魏、周十二大将军之遗制”②设置左、右翊卫,左、右骁骑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御卫、左、右侯卫等十二卫。卫置大将军。各卫所统兵府,即府兵的基本组织单位。至炀帝杨广时,统兵府又改称鹰杨府。唐太宗时,又对府兵组织及名号加以改定。改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诸府总名为折冲府。全国共置六百三十四府,分统于中央的左、右卫,左、右骁卫,左、 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此外还 有左、右监门卫,左、右干牛卫,共为十六卫。每卫统兵府多者六十府,少者五十或四十府。每卫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折冲府是府兵制的基层组织,“凡府:以卫士一千二 百人为上府,一千人为中府,八百人为下府;在赤县为赤府;在畿为畿府。卫士:以三百人为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三十人为火,有长”③。府兵兵士要自备某些武器、用具与粮饷。府兵兵士从农民中征点,即白居易诗所云:“户有三丁点一丁。”征点的标准是:“财均者取强, 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版多丁。”④唐朝非常重视府兵的训练。折冲府平时的主要任务便是训练士兵,“居常则皆习射”⑤。府兵集中训练的时间是在冬季由折冲都尉率领兵士在府者进行。赴京值日, 也有专门教习。唐太宗甚至对值日的部分卫士“引于殿 廷,亲自教射“,中多者赏以弓、刀、帛等,其将帅也“加上 等考绩”⑥。轮到值日的所谓“番集之日”,要进行课试,“有教习不精者,罪其折冲,甚至罪及刺史”⑦。由以上资料分析可知,隋、唐实行府兵制度,“寓之于农”,“兵农合一”。府兵由一般民户中简选,不再像以前只限于世袭军户等,实际上将兵源、武器装备、习武活动扩展到了整个国家的基层。另外,士兵的训练和考核制度, 又必然加强整个社会对习武活动和武艺的重视。隋唐的府兵制度,对武术的进步、发展无疑是起了推动作用的。先秦的"士''最早为武士,武士是最低的一级贵族,身份为世袭。战国开始,“士”开始转变为文士,社会其他阶层人士,亦能因为自己的才能被统治者赏识而入仕。两汉有所谓“察举”、“聘召”及“举贤良方正”等拣选人材的方法。魏、晋、南北朝则以“九品官人法”取士。隋、唐以前很长一段时间,武勇之材皆应时需召拔而无定规。一般都认为武举制始于唐朝。事实上,非正式的武举制,从隋朝便开始了。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8年)四月曾下诏曰:“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义可称,或操履清洁,所以激贪励俗,有益风化。强毅正 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并为廊庙之用,实乃瑚琏之资。才堪将略,则拔之以御侮;膂力骁壮,则任之以爪牙。爰及一艺可取,亦宜采录;众善毕举,与时无弃。以此求治。庶几非远。文武有职事以上,宜依令十科举人。” 显然,这十科中,想必有关于武举的一科甚至数科。只是隋朝科举选士,或按二科,或按四科,或按十科,科目都是 临时规定,并没有像后来那样形成为定制。唐贞观十二年 (公元638年),“始置左右屯营于玄武门,领以诸卫将军, 号'飞骑'。其法:取户二等以上,长六尺阔壮者,试弓马四次上,翘关举五、负米五斛行三十步者。复择马射为百骑。”②显然,在武则天正式开武举之前,已有了某些课试拣拔武勇人才的做法。武举制度正式建立是在武则天时。《通典•选举三• 历代制下》云:“(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教人习武艺,其后每岁如明经进士之法,行乡饮酒礼,送于兵部。”《通典》注云:“(唐玄宗)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 诏武贡人与明经进士同行乡饮酒礼”「天宝六载(公元 747年)正月制:文武之道,既惟并用;宗敬之仪,不可独 阙。其乡贡武举人上省,先令谒太公庙。每拜大将及行师冠捷,亦宜告庙”。武举之制,从此确立下来。武举考试的主要内容有:一是长垛。“长垛”项目的课试方法为:“画帛为五规, 置之于垛,去之百有五步,列坐引射。”③“规”即“院”,如今之环靶。“长垛”规则规定:应试者用石弓和六钱之箭引射,三十发不出第三院为第,入中院为上,入次院为次上, 入外院为次。二是马射。“马射”又名“骑射”。其课试方法为:“穿士为埒,其长与垛均,缀皮为两鹿,历置其上,驰马射之。”④马射法还规定:应射者于马上持七斗力的弓,驰马弓射,全部射中为上,或中或不全中为次上,全都不中为次。三是马枪。“马 枪”是测试马上用枪 技能的方法。具体为:断木为人,戴方版于顶上,凡四偶人,互列埒上。驰马入埒,运枪左右,触必版落,而人 不踣 “马枪”课试法还规定,“枪长一丈 八尺,径一寸五分,重八斤。”刺中三版或四版为上,二版为次上, 一版及不中为次。四是筒射。《新唐书•选举制》云:武举课试内容有 “筒射”。“筒射之箭,长才尺余,剖筒之半,长与常弓所用箭等,留二、三寸不剖。为箸以傅弦,内箭筒中,注箭弦上, 筒旁为一窍,穿小绳系于腕,毂弓即发,豁筒向手,皆激矢射敌,中者洞贯,所谓筒射也”五是步射。《新唐书•选举制》云:“步射”为射草人, 中者为上,虽中而不法者为次上,虽法而不中者为次。六是穿劄。《通典》中有“穿劄”的测试方法,即以弓射铠甲,穿透甲片测试弓力。七是翘关。《文献通考•选举七》云:“翘关者长丈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后手持关距,出处无过尺 “翘关”是一种举重力课试方法,要求手持门关之一端举之。 八是负重撩文献通考•选举七》云:“负重者,负米五斛,行二十步,皆为中第。”“负重”是一种测试负重力和耐力的课试方法。九是材貌。“材貌”是身体素质外型挑选。以身高六 尺以上,“躯干雄伟”者为次上,以下为次⑦。十是言语。要求在课试提问中“应对详明,并有神采, 堪统领者为上,无者为次”。《文献通考•选举七》载:唐永隆元年(公元680年), “右补阙薛谦光言:今武能制敌之科,只今弯弧。夫赵云虽勇,资诸葛之指挥;周勃虽雄,乏陈平之计略。若使樊哙居萧何之任,必失指吼之机,使萧何入戏下之军,亦无免主之效。是知谋将不取于弓马,良相不资于射策。愿降明制, 循名责实。文则试以效官,武则令其守御”。薛谦光所言表明他对武举考试忽视军阵谋略有看法,但却正好反映 了武举考试对武艺的重视。隋、唐创武举制度,在中国武术史上是一件大事。武举内容的确立,实际上是对武术精炼化、规范化研究发展的结果。另外,武举的创立,实际上又是对武术本身的推 广。仕宦之诱,无疑能激发更多的人的习武热情。武举制的影响和意义不可低估,这种面向社会各阶层选拔武勇之才的方法,为此后历朝历代所沿袭。古代中国文人重文轻武,对武举的记载极少。《新唐书•选举制》认为“唐武举起武后之时,其选用之法不足 道,故不详书”⑧。这使得我们今天没有更多的资料一窥唐代武举的全貌,殊为可惜。但《新唐书》作者的看法无疑是错误的,这一点早就有人提出过批评。《文献通考•选举七》按云:“然郭子仪大勋盛德,身系安危,自武举异等中出,是岂可概言其不足道邪?唐登科记所载,异科出身者众,独轶武举,亦一欠事。”
浏览48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