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四大功夫
(一)中国武术的起源
中国武术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了。原始时代,工具简陋,人们的生存经常受到凶猛野兽的严重威胁,先民们只好借助集体的力量,几十人甚至数百人组合成一个原始的群体,共同抵御自然灾害和猛兽袭击。严酷的生存条件迫使人们不断提高自己的体力和开发自己的智慧,并在集体劳动过程中发展徒手的攻防格斗技能,如本能的拳打、脚踢、躲闪、跳跃、摔扑等动作,这可以说 是原始萌芽中的武术。
后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将这些本能动作变为有意识的动作,这就是武术的雏形。而武术中的器械也是从这个时候产生的。根据汉代应邵《风俗通》记载:人们在劳动过程中,观察到树枝弹死乌鸦的情况后受到启发,因而才用树枝做成弓,用动物的筋或麻做成弦。有了弓之后,才创造了箭。箭的创造又来源于手掷的矛(一头尖的竹竿),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把弓和矛结合起来创造出了弓箭。
“武术”这个词,最早见于南朝梁武帝长子肖统编的《文选》, 其中有一句是“偃闭武术,阅扬文令”,意思就是停止武治,发扬文治,后来逐渐演变成了强身之术的专门用语,并且在清末民初的时候广泛应用于民间,直到1926年才正式更名为“中国武术”。时值中国深陷战争之中,面对西方文化的入侵,国内一度兴起提倡“国粹”的思潮,武术也被举称为“国术”。当今在中国台湾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华人、华侨中仍沿用国术这一名词,以示与西洋武术的区别。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作为民族体育项目明确规定称为“武术”。
“武术”二字,是什么意思呢?《说文解字》袭用了《左传》中的说法,把“武”解释为止戈,意思就是以武术制止对方的武力, 这是人们从伦理意义上的诠释;“术”,《说文解字》解释为“邑中之道也”,段玉裁的注中引申为“技艺”,技艺即方法、技术之谓,犹如道路通达目的的手段。
武术虽然最早见于南朝,但随着朝代的变化,有着不同的名称:夏、商、周时代称拳勇、手搏、相高、角力或斗勇。春秋、战国时代称技击、相搏或手战。秦、汉、三国时代称武艺、角抵、角斗、角力、手搏、卞(弁)或手格。
两晋、南北朝时期称武术、武艺、讲式、相、相权、相扑、角抵或拳法。
隋、唐、五代十国时代称武艺、拳捷、试扑、手搏、角抵戏、相搏或相扑。
宋、元朝时代称武艺、武事、角力、角抵、武技、相搏、手搏、相扑、打套子或摔跤。
明、清朝时代称武艺、相搏、白打、使拳、使艺、拳法、把式、对力、对拳、武术或国术。
近代称武术、国术、国技、把式或功夫。
当代称武术,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仍称国术。
(二)中国武术的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是武术初步兴盛的阶段。这个时期是中国先秦史上社会经济大发展与繁荣的时代,由于铁器制品的出现、生产工具的进步、水利的兴修,农业已成为主要的社会生产形式。 所以,这个时期也是中国古代少有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时期,同时,也是我国古代有名的列国混战、诸侯争霸的时代, 军事斗争极为激烈,战争极为频繁。当时,各诸侯国为了求生存, 纷纷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加强军事训练,选拔武术人才。如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实行寓兵于民,作内政而寓军令,把全国老百姓按军事编制组织起来进行习武操练,同时又在民间层层选拔武艺人才。楚国的楚庄王实行了 “以猎求士”,通过狩猎来选拔武术人才。
到了战国时期,出现了导引术,但还没有史料证明导引术是 否跟武术相结合。历经很多朝代后,才逐渐和一些拳术结合起来, 逐步形成了所谓的“内家拳术”。这个时代武术中使用的器械已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当时使用的器械有剑、刀、戈、矛、戟、殳、弓、矢、弩等。
到了秦、汉时代,特别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武术迎来了诸多机遇。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特别是文景之治、汉武盛世和三国鼎立,为武术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由于牛耕和铁制农具的推广,水利灌溉地区的扩大,南方的开发与利用,人口数量的增长等为武术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这个阶段不仅有了练武术的器械,更出现了武术的套路技术。武术套路技术与对抗性攻防格斗技术是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的,套路技术吸取了大量攻防格斗的内容,并通过套路形式保存下来。同样,套路运动也为对抗性攻防格斗技术提供了身体条件及较为熟练的攻防“散招”(套路中的动作拆开来单个活用称为“散招而攻防技术又不断补充到套路中去。因此,当时练武的人们既练套路技术,又练实打技术。当时最流行的套路有“剑舞”、“刀舞”、“双戟舞”、“钺舞”,还有象形的“木猴舞”、“狗斗舞”等。“舞”当时就是指套路,剑舞就是舞剑,如项庄拔剑起舞,后来还有一个脍炙人口的典故——“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刀舞就是舞刀,《吴韦•凌统传》也记载过,“酒酣,统乃以刀舞”。这类习舞都带有明显的攻击性。
秦朝时候还出现了对练套路,而且最早盛行于“三辅”。“三辅”是地名,就是当今的陕西关中一带和西汉京城长安附近地区。根据《西京杂记》记载:“秦末有白虎见于东海,黄公乃以赤刀 往厌之,术即不行,逐为虎所杀,三辅人俗称用以为戏。”这就是汉代有名的角抵戏之一,名谓“东海黄公”。在戏中有人持刀——扮虎对打,实际上是“空手对刀”,两人按预定的动作次序进行, 最后空手者即虎胜持刀者。这种对打形式,虽属于戏剧表演,但说明当时已经有对练拳路了。
由于受秦朝的影响,到了汉朝,武术套路无论在内容上和形式上都发展较快,有单练,也有多形式的对练。
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战乱频繁、动荡不安的时代。北方 少数民族大量涌入中原,晋从洛阳迁都建康(今南京),建立东晋王朝。此时南方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北方人民大量南迁。由于民 族迁徙杂居,文化交流频繁,武术也相应地得到了交流,南北不同特点的武术也相互渗透相互交融。但是由于南朝和北朝的分裂形成
南北朝的对峙局面,在这样一个战乱频繁、动荡不安的年代,儒、道、佛教日趋合流,玄学盛行,官僚贵族阶层迷恋奢侈的贵族生活, 信奉宗教,追求长生不老之术,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武术的发展, 从而使武术从汉代的兴盛状况转为日益衰落。
隋、唐、五代曾一度出现了禁武与练武、武举制的出现、苦练武艺等。隋文帝曾下诏“戎旅军器,皆宜停罢……武力之子,供可学文,人向甲仗,悉皆除毁”。公元595年,又下诏收缴天下兵器,并禁止私造。隋文帝也不提倡民间练武,唯恐民间有兵器对他的统治不利,因此,曾三番五次下诏禁武。然而中国有句古语“山高皇帝远”,在边远地区练武之风仍风行于世。
唐朝建立以后,特别是初唐(公元618年)到天宝十四年(公 元755年)这130多年中,是中国非常强盛的时代。这个时候,政治局势比较稳定,经济繁荣,国力充沛,对外贸易发达,文化 交流不断,这些都为武术的发展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特别是器械的改变,套路演练技巧的提高,以及集体表演项目的出现,对以后武术套路技术的发展大有影响。
科举是我国古代一种影响深远的教育和考试制度,始于隋、唐、宋三朝,延续至明朝、清朝,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华民国” 成立时才被废除。从唐中叶起,武举与文场开始同时进行,这是唐代科举制度的重大发展与改革,此时武举考试制度产生,用考试的方法来选拔武勇人才,中第者为武举人。
唐代已有气功、硬功、轻功面世。如《角力记》记载:“会昌中,左军壮士管万敌富有膂力,扛鼎挟耨,众相推服。一日,与侪辈会于东平酒肆,忽有麻衣掌盖,直入其座便食,旁若无人。万敌 扼腕瞋目,略非所惮,同席推挽,竟不微动,而观者渐多。乃日:“某与管供奉较弱力以定后先。请供奉拳某三拳后,乞搭供奉一 搭。遂袒膊抱楼柱而立。万敌怒其轻己,欲令殒于拳下,尽力奋以三拳,如扣木石焉。观者咸惊,楼震,其人略不微动,既而笑曰:“到某搭供奉矣。于是奋臂而起,掌大如箕,可丈余。蜕屹而下,前后有力之辈,方甚恐栗非常人,众拥万敌谢而去,俄失所在。万敌寝疾月余,力遂稍减。”上述是一个强中还有强中手的故事, 有时间、地点、人物、过程,而古代也确有硬功、轻功。
又据唐朝小说《耳目记》载:“唐柴驸马绍之弟,有材力,轻越迅捷,踊身以上,挺然若飞,十余步乃止。尝著吉莫靴走上砖城,直至女墙,手无扳引。又以足指椽梯殿柱至檐头,捻椽覆上, 越百尺楼阁,了无障碍。文武圣睿皇帝奇之曰:’此人不可以处京邑。’出为外官,时人号为‘壁飞'。”这种壁飞的轻功和李 笙在《太自阴经•士篇》所说的“喻越城堡,出入庐舍而无形迹者名曰矫捷之士”相印证,说明飞檐走壁的轻功确实存在。
到了两宋时代,由干封建军伐的统治,外受强敌的侵扰,开始出现民间自愿结合的练武组织“锦标社”、“英略社”、“角抵社”等。这些拳社因陋就简,使民间习武更加盛行。在城市的街头巷尾出现了打场练武,热闹非凡。表演的武艺有角抵、使拳、踢腿、使棒、弄棍、舞仗、舞刀枪、舞剑、打弹及射弩等。但是受到程朱理学“主静”说法的影响,对抗性的攻防技术慢慢衰落下来。
到了元代,公元1206年,我国北方蒙古族灭了宋朝,建立 了版图宏大的元王朝(公元1271-1368年),这是继秦始皇后的 又一次多民族统一。
蒙古族擅长骑马、射箭、摔跤等,但对民间的传统武艺则无意提倡,只是在军队中仍保存了部分传统武术。元朝的统治者对民间聚众斗殴、“弄枪棒”、习武艺一概禁绝,连民间私藏武器也要治罪。为此武艺只能以秘密家传的方式冒着生命危险暗中来传授。不过迫于戏曲对武艺的需要,武艺被搬上了舞台。“十八般武艺”这个名称也最早见于元戏曲中。套路技术被舞台艺术化了,但在手到、腿到、手腿相随的配合上,身法以及套路演练技巧却都有所提高。
明朝是武艺集大成、大发展时期,流派林立,不同风格的拳术、器械都得到很大的发展,建立了完整的中国武术体系。
关于武术套路的完整形式,明朝是最早有记载的。武术的套 路动作招数及路线,攻防方法和动作都有图文记录。《纪效新术书》卷十四记载了三十二式长拳,《耕余剩技》记载了刀、棍、枪等套路,这些套路有攻防技术、战术理论及具体的运动方法,动作趟(段)清楚,有动作的格式方法,也有动作与动作之间衔接的位移路线图。
而人们俗称的“十八般武艺”这个名词,在元朝初就有记载。
但元代是不准练武的,所以“十八般武艺” 一词极有可能是在宋代就已经出现。到明朝此说更为广泛,并逐渐补充了具体内容。
当时解缙芳撰写的《永乐大典》中,有佚名氏《张协状元》一书,其中叙述到:“丑白:前日两个小人十八般武艺都不会,只会白厮打。”明代唐顺之在《武编》中也有“十八般武艺”的记建
载。无名氏所撰写的《草卢经略》记载:“十八般武艺,人虽不能全习,亦当熟具一二。而弓弩枪刀,则人人不可无,又人人不可熟。”谢肇浙所著《五杂俎》卷五中记载:“正统(明英宗 十四年,公元1449年)之交,招募天下勇士。山西李通者,行教京师。试其技艺,十八般皆能。无人可与为敌,遂应首选。然后卒不以勋业显,何也? "。另据明朝万历年间朱国桢撰写的《涌 幢小品》十二卷中记载:一弓,二弩,三枪,四刀,五剑,六矛, 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铜,十三镐,十四殳,十五叉,十六靶头,十七棉线套索,十八白打(即手博),称为“武艺十八事”。
在漫长的岁月里,“十八般武艺”包括的内容大同小异。
在明代,中日两国开始了武术交流,当时(1381年,日本宏和元年)中日两国来往频繁,1367年明朝初建时期与日本就有国事往来,截至洪武十九年(1386年),两国互派使者十余次。洪武三年(1370年),日本国国王遣人携带国书来到中国,之后明朝派明天良寺僧祖阐和南京瓦罐寺无逸、克勤等八人回访日本。在这种文化交流的情况下,戚继光著的《拳经》在万历年间流传到日本,高憬撰的《射学正宗》也常为日本人平山潜引用。明末(1619年),陈元赞东渡日本,到了西久保国寺(即当今的东京麻布区正国寺),把少林拳法传授给日本柔道之祖浪士浦义辰、矶 欠次郎、福野次郎三人,在日本柔道发展史上起了一定的作用。
明朝的武术著作,其数量之多,内容之丰富,是过去历代都没有的,有力地促进了武术在技术、技击和健身方面的发展,功不可没。
清朝皇帝严禁民间练武,清朝以少林寺广泛接纳明末遗臣为借口,曾两度焚毁少林寺院,但寺院僧人疏散到民间后,反而更加广泛地传播了武艺。为此练武的组织以“X 社”、“XX馆” 的形式大量出现,并且十分活跃。“社”与“馆”把练武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社”、“馆”的组织也保护和掩盖了练武活动,使武艺在“社”、“馆”的内部有机会得到交流、传授和发展。但由于迷信保守,有的武馆武社对武艺秘不公开,以至于不少武艺奇才在辗转中难于发现和整理而失传。清代的白莲教、义和团、太平天国等农民运动的领袖也都十分重视民间练武活动。
在历代长期的练武实践中,武术已被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所以到了清代整体观的武术理论业已经形成,不少拳种已编成拳谱 以利于练武者使用。如长拳中的“八法”就体现了内与外的矛盾, 其中,“手、眼、身法、步”四法是指外,也是对身体各部分动作的要求,“精神、气、力、功”四法则是指内,也是对精神、意识及人体内脏器官的要求。又如太极拳要求做到“先以心使身”, 做到“其跟在脚发于腿,主宰于腰,形于手,总须完整一气”,而后“身能从心”,“意、气、力”三者结合,“以心行气务令沉着”,“以气运身务令顺遂”等。这里的“心”、“气”等是指内,“运身”是指外。为此,把内与外结合起来,强调了人的整体观。南拳则讲究“内练心、神、意、气、胆,外练手、眼、身、腰、马”。形意拳的“六合”,则要求“内三合”与“外三合”。
“内三合”是指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外三合”是指手与足合,肘与膝合,肩与胯合。上述这些拳种都是从人体的整体出发,把人体的“内”与“外”结合起来进行训练,以求提高武术的技术水平。
中国武术在明代就有内外家之说,到清朝,拳的名称和派别更著于世。黄宗羲撰写的《王征南墓志铭》中就开始有内外家之分, 但仅仅是指内家拳和少林拳。到清朝才有人把太极拳、形意拳、 八卦掌划分为内家拳种,少林等多种拳术归于外家。《国技论略》载:“南派其中以太极为主,又有八卦、形意两门与太极拳为一派。北派门类甚多,尤其著名者为弹腿、查拳、八番、长拳、迷踪、二郎短打、地趟、八极、批卦等。”又据《少林拳秘诀》记载:“何以谓之内家,即尘世间普遍之称,如佛门之所谓在家出家是也。”外家者,即沙门外之渭,以示与内家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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