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徽州社会是典型的宗族社会。徽州大姓中有“南吴北许、东 叶西郑”以及“天下汪、四角方”之说。这些大姓族氏能够长期发展, 形成大族,与宋以还的徽州社会注重儒学,明礼诚信有关,也与徽州 宗族形成的宗族治理体系有关。徽州大族在宗族治理中,强宗固族 的方式有族规族训I、联宗结族等。而运用武术进行宗族治理,也是明 清徽州宗族治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武术在明清徽州宗族治理中主要运用在宗族内佃仆制上。关于 徽州佃仆的形成,叶显恩在《明清徽州佃仆制试探》①一文中进行了 系统的梳理。他认为,徽州佃仆制由来已久,农民由“种主田” “住主 屋”“葬主山”而沦为佃仆。徽州有着严密的主仆之分。嘉靖《徽州 府志•风俗》称:“其主仆名分尤极严肃而分别之,臧获辈即盛赞富 厚,终不得齿于宗族乡里「康熙府志于此条后附注:俗至此今犹然。 脱有稍紊主仆之分,则一人争之,一家争之,一族争之,并通国之人争 之,不直不已。所以唐力行在《明清徽州的家族与宗族结构》②中认 为,明清徽州多佃仆反抗,而鲜见农民起义。在这种严密的主仆名分 下,佃仆反抗是宗族发展中必须应对的问题。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徽 州宗族运用了武术的手段进行宗族治理。首先,明清徽州宗族训练家兵,以应对宗族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唐力行《明清徽州的家族与宗族结构》,《历史研究》1991年第1期. 叶显恩在《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一著中研究认为,徽州佃仆 中有一类为郎户,又称“拳斗庄”,是充当家兵使用的。根据其调查, “解放前,祁门查湾汪氏祠堂拥有拳斗庄121户。郎户凡16岁至45 岁体魄健壮的男子,都要进行武术训练。一般地说,这些拳斗庄一个 人赤手空拳可敌八个人,如手持一齐眉棍或火叉,则可敌十二个人。 他们中的一些人即被用以充当徽商的随从保镖r。据此,叶先生推 论,新中国成立前尚且如此,明清时期当可想见。明代徽州知县何东序为应对徽州社会的民间盗贼现象,曾问计 于休宁人吴子玉。《大郭山人集》卷三十二中,记述了何东序问计的 背景及吴子玉的对策。当时的徽州及其周边区域矿寇日炽,“今者矿 寇啸聚,所在而是,徽宁衢太之间为之骚然”。当时有提出结兵布武、 扼险据要、招募义兵、保甲诘奸等办法。吴子玉针对何东序的问计, 提出六实来应对盗贼纷起的社会问题,即练兵之实、守隗之实、足食 之实、募兵之实、行乡约之实、行保甲之实。其中在练兵之实中阐述 道:“使兵有常数,于是三令五申,日阅月简。”这样兵卒“有武毅之技 得矣”。在募兵之实中说道:“今闻智谋材武挽强蹶张之士,皆已罗之 幕下。”吴子玉在治理徽州社会问题的策略上,沿用了保甲制度,重点 是如何落实保甲制度,使其有效解决社会问题。在具体措施上,强调 武术训练,使用有武之人。因而其推行保甲制度的核心还是与武术 有关。关于拳斗庄习练武 艺,叶显恩研究认为,拳斗庄是绅衿地主用以炫耀武力于乡里的工 具、这些人每年冬天由武艺高强的师傅负责教习武艺,每期四十天。 从叶先生研究的徽州各类佃仆看,拳斗庄所服的是家兵劳役,相较于 佃仆所服的营造劳役、看守劳役、交通劳役、礼乐劳役、丧葬劳役,家 兵劳役处在最高层.是最能体现徽州宗族地位与权威的“显然,以武 术的方式训练家兵.是徽州宗族固族显.族的重要方式其次,明清徽州佃仆向宗族主人交纳地租、山租,还要服劳役。 主仆之间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随着明清徽州商品经济的深入发 展,佃仆制在逐渐衰落 显然这四种原因中佃仆的反抗斗争居主, 那么明清徽州佃仆的反抗斗争的表现情况,徽川宗族又是如何应对 的,需要深入讨论康熙《祁门县志》记载:“民讼多山墓田宅,尚气好胜,事起杪忽, 蔓滋不休,然无巨恶大慨,近缘缴防驻兵,呼卢博雉,年少效尤矣,至 下户贱厮向奉法,不敢望见官府,今则越分跳梁者比比,是为厉 阶。”当时的社会风俗变化表明徽州地区下户贱厮纷纷跳梁,开展 反抗。在明清徽州佃仆制衰落过程中,佃仆所开展的反抗斗争是以 武装起义为主的。其利用拳勇者,手执武术器 械,诱捕悍仆,是典型的借助武术进行徽州宗族治理.同样,在面对 佃仆的反抗中,夥县的汪洪道“集族强力子弟,团练乡勇.步伍井然有 条,邻里忌之即采用练子弟兵、团练乡勇的方式来应对佃仆的 起义这里武术仍然是其习练的主要内容。在起义的过程中,佃仆充分地运用了武艺,掀起声 势浩大的反抗斗争。其中明末清初夥县宋乞领导的佃仆反抗斗争, 带领的佃仆达数千人。先是清顺治二年(1645)夥县人万黑九,与主家韩氏发生冲突,官 府袒护主家,佃仆反抗连夜围攻韩家,杀其全家后立寨。宋乞乘机 鼓动佃仆反抗。宋乞本人擅长搏击、骑射,膂力过人,有较高武艺本 领。其世为奴仆,深受压迫。于同年七月,率佃仆奴隶数千人反抗, 列营立寨三十六处。各寨设有首领。推举宋乞为首,并共尊为“宋 王”。但是由于地方财主相互勾结,宋乞在巡视江村寨时,被行刺,遇 害。义军在朱太的率领下,继续反抗斗争。顺治三年(1647),朱太围 攻县城,遭镇压,战败遇难。清人计六奇《明季南略》③卷四“夥县仆 变”条云:“夥县与休宁俱属徽州府。乙酉四月,清兵犹未至也,邑之 奴仆结十二寨,索家主文书,稍拂其意,即焚杀之,皆云:’皇帝已换, 家主亦应作仆事我辈矣。主仆俱兄弟相称。时有嫁娶者,新人皆步 行,竟无一人为童仆,大约与江阴之变略同,而夥县更甚。延及休宁, 休宁良家子闻之大惧,遂立七十二社,富贵者俱写银粮,保护地方。 知县欧阳铉,江西人,邀邑绅饮,痛哭,议起义。金声、黄廉等亦举兵, 而童仆于是不敢动。”可见,休宁、夥县奴仆与家主之间的武装斗争, 在反抗与镇压中较量。徽州社会治理中的武术规定明清徽州武术的发展,与徽州面 临的内外环境有关,一是外敌侵扰,一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徽州 社会内部滋生了恶势力。明清徽州地方官,为保障安定,消除内乱, 在社会治理上,实施“严保甲”“开团练”等策略。清代徽州地方官傅 岩的《歙纪》中记述了歙县社会的治理策略,其中“纪问政余业”中的 “策武生”条,“纪政绩”中的“修备赘言”以及“事迹”条,“纪详议”中 的“申报打行”条,“纪条示”中“严保甲”和“团练乡勇”条,均记述了 徽州社会武事政策、习武规定、习武内容等。这是地方政府因社会治 理,从政策层面推动了徽州武术的发展,从而直接影响到徽州社会的 民风和民好,使徽州社会有着厚实的武术基础与氛围,三是武学著作记载。明代徽州休宁人程宗猷与程真如、清代歙 县潘佩言通过对习武经历的记述与总结,形成对武艺的深刻理解,著 述成文或者成书。明清徽人的武学著述与武论,在流传中,传播了徽 州武术,这是徽州尚武文化的重要记载方式。程宗猷的武学著述《少林棍法阐宗》三卷。上卷主要是交代少 林棍法源流及自己的习武情况。其所列的棍法套路图谱、破棍法套 路图谱,表述简练宜白,是对少林棍法的传播。其对棍法义理的阐 释,能够由技进道,认为棍在诸多器械中居上乘地位。中卷为棍势歌 诀;下卷为问答篇,阐释了少林棍的地位、棍法义理与少林棍的流传 与归依。其利用拳勇者,手执武术器 械,诱捕悍仆,是典型的借助武术进行徽州宗族治理.同样,在面对 佃仆的反抗中,夥县的汪洪道“集族强力子弟,团练乡勇步伍井然有 条,邻里忌之即采用练子弟兵、团练乡勇的方式来应对佃仆的 起义这里武术仍然是其习练的主要内容。需要指出的是,明清徽州宗族的仆人,与宗族的斗争一直延续到 晚清民初。《我之小史》中记载了詹鸣铎亲眼所见徽州仆人练武对抗 族人的场景:“我们拜年的时候,遥见人,赤膊着,在那太阳之 下,学拳习武,大是可笑,谓今日元旦,理当行礼客气,何以从事武功? 这不是岭上人初一朝寻死鹿么查口口某姓,系早年跳梁的逆仆, 所渭与我同壤,而世为寇仇。他本在九姓之内,他去年请拳师来教 授,将来要与我詹姓对垒交锋。今朝天气晴和,闲暇无事,故在那操 习武功,比较武力。”综上所述,明清徽州宗族广泛推行的佃仆制度,从两个方面与武 术发生关联:一是对佃仆进行武术训练,设立拳斗庄,训练家兵;二是 在应对佃仆的反抗中,采用联族、联络拳勇、团练乡勇等办法,开展以 武术训练为主要内容的组织活动。上述两方面的关联,直接带来了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维护宗族的财产安全和树立宗族权威;二是在 与佃仆的斗争中,较好地抵制了佃仆的反抗,维护了固有的宗族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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