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术的词义来看,武术可称为徒手或手持武器用于搏杀格斗 的方法或技艺。它所体现的本质特征显然是攻防技击。纵览武术发 展进程,无论朝代更替、称谓变幻,也无论其他文化形态依附、渗 透、派生、衍化,武术这一本质属性都确立无疑、无法改变。
从这一观点出发,武术作为一种社会形态,首先是一种中国传
统的技击术。
武术在古代并不是作为体育形态出现的,远在春秋战国时便 有以技击为生的游侠剑客,近代则有保镖护院的镖头教头、江湖卖 艺的艺人,乃至以教拳谋生的拳师,以掌握一种技击术来体现其社 会价值。古往今来,任何一个国家、地区,任何一个种族,防卫御 敌是人类的共同需要,应当说技击之术不是一个国家、民族所独有 的。人类的防卫意识和人体运动学原理决定了技击术在缘起之初是 近乎相同的,只是在后来的发展中,不同的地理环境、不同的经济文 化、不同的民族性格造就了五光十色的各种技击术,如拳击、角力、 击剑、柔道、跆拳道、合气道、泰拳、自由搏击、剑道、相扑、桑勃等 等,不一而足。长期以来中国人民以自己的思维方式、行为准则、价 值观念、审美情趣,经历代宗师的砥砺揣摩、千锤百炼,形成了具有 民族性格的技击术——中国武术。
中国武术在技击方法上表现得十分丰富多变,有踢、打、摔、 拿、击、刺等。踢法中有勾、踩、弹、蹬、踹、铲、点、撩、挂、摆、 缠、丁、拐、错等;打法有冲、劈、挑、砸、贯、抄、盖、鞭、崩、钻、 扫、挂、撩、栽、扣等拳法,以及劈、砍、切、截、削、推、按、拍、 摔、扇、塌、掖、穿、插、挑、抹等掌法,还有许多勾法、爪法、肘 法、桥法(以上臂和前臂进行攻防),以身体进攻的挤、撞、抖、靠等 法;摔法中主要有搠、巩、别切、滑、抱、合等;拿法有三十六拿 和三十六解,以及各种器械方法;不同的击法又有不同的劲力要求 与技巧变化,各拳种流派又有其独到的方法与风格,从而形成了一 个林林总总、丰富多彩、气象万千的庞大技术体系。在运动形式上, 既有对抗形式的搏斗运动(散手,太极推手,长、短兵对抗等),又有 势势相承的套路运动,两者既相交融又相区别;在技击理论上颇为 丰富,诸如“阴阳变化”、“奇正相生”、“刚发柔化”、“后发先至”、 “得机得时”、“胆气为先”和“守柔处雌”等战略战术思想,既富哲 理又很实用。
在古代传统养生中,人们为了抵御大自然侵袭、防病健身而出 现的导引术、气功,诸如五禽戏、八段锦、易筋经等都可以称为中国 传统健身术或者体育养生方法,但不属于中国武术的范畴,其主要 区别在于它们的肢体运动不是以攻防技击为主旨,而是以养生为其 目的。两者相互影响和渗透,诸如八段锦、易筋经中虽有类似武术 动作的方法形态,太极拳等也结合了导引气功中的一些方法,但两 者在概念上不应混为一谈。
武术源于攻战搏杀,又为军事服务,与军事武艺极为密切,但 同时也具备了体育价值与功能。早在古代军事训练中就有“搏刺强 士体”的记载,武术用于军事训练可以提高士兵的身体素质。随着 冷兵器时代消退,体育功能成为武术的主要职能,健身、修身的功能 占据了武术的舞台,并逐步发展了娱乐、竞技的社会功能。这是当 今武术的一个主概念。古代武术在为军事服务的同时,也具备了强 身壮体的功能,明代战将戚继光认为:“拳法似无预于大战之技。然 活动手足,惯勤肢体,此为初学入艺之门也。”(《纪效新书•拳经捷要 篇》)说明拳术可作为军事训练内容用以提高士兵的身体素质。武术 在民间的流传,主要用以自卫、健身、修性、娱乐,社会功能是多元 的,真正向体育方面转化则是近代的事。在西方文化进入中国后, 面对西方体育的冲击,出现了 “土洋体育”之争,武术在中西文化 碰撞后实现了交融,从师徒的口传身授方式向学校体育教育转化, 并逐步进入体育比赛之中,新中国成立后,正式确立为体育运动项 目之一,属民族传统体育类。武术向体育归属后,它的健身与竞技 功能获得了空前的发挥。武术的技击性被寓于体育之中,就套路而 言,是以演练的形式来提高人的身体素质和攻防技能,进行功力和 技巧等方面的较量,同时从健身和审美的角度、动作的幅度和规范 来看,虽与实用的技击术略有一些距离,但仍不失原意,既保留了技 击特性,又符合了体育竞技与健身的要求。散打运动在技术形态上 与实用的技击术基本一致,摒弃了实用技击中致人伤残的技术,并 用规则限制了一些违禁动作,严格规定了击打部位和护具等,对运 动员加以保护,仍然体现了武术的体育特征。但是,从严格意义上 武术广泛的功能和社会价值,体育尚不能涵盖它的全部,武术作为 体育项目的部分,应称其为“武术运动”。与西方体育为中心的现代 竞技体育相比,武术具有自己的特点。西方体育以人体解剖学观点 加以分解,遵循人体运动原理,具有科学性;武术从整体运动观出 发,强调“内外合一”、“形神兼备”,讲究“内三合”、“外三合”,注 重心、神、意、气与动作协调配合,更有助于人的身心健康。竞技武 术作为武术运动的一部分,正在逐步与奥林匹克运动接轨,做到既 符合现代体育竞技一般原则,又保留独特的运动形式和方法。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概括地说,武术是以攻防技击为主要技术 内容、以套路演练和搏斗对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民族传 统体育项目。
武术是优秀的传统文化之一
仅仅把中国武术视为一个体育项目、一种专门技能,还远远不 能包容和理解中国武术。任何体育项目虽然都会具有文化意义,但 没有一个体育项目像武术那样具有浓郁的民族文化特征,具有武术 那么大的文化包容量和负载能力。
武术在民族文化的摇篮中,不断汲取传统哲学、伦理学、养生 学、兵法学、中医学、美学等多种传统文化思想和观念,使之理论内 涵丰富、寓意深刻,注重内外兼修,德艺兼备。诸如武术的整体运动 观、阴阳变化观、形神观、气论、动静说、刚柔说、体用说、尚武崇德 说等,都从不同侧面反射出民族文化光彩,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大系 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中国武术之所以能称为武术文化,不仅在于它的广博的内涵、 多元的功用,还在于它强大的生命力和独立性。尽管中国历史上曾 遭外敌入侵以及多次“禁武”的厄运,武术却没有因此而消亡;它与 多种文化形态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乃至相互渗透和影响,却没 有被同化、被改变,显示出它具有的文化延续能力和独立完整的文 化体系。同时,从武术文化中,我们还能看到它所反映的中国文化 的基本精神,比如强调“武以德立”、“德为艺先”,反映出民族的以 “仁”为核心注重人际关系和谐的伦理观念;行侠仗义、除暴安良反 映了刚健有为、入世进取、匡扶正义、不畏强暴的爱国主义传统;追 求个人技艺的纯熟、神韵和意境,正是成就人格完美的传统审美情 趣;主张“轻力”、“尚巧”,以巧智取、顺势借力的技击原则,反映中 国人礼让为先、有礼有节、刚强而不狂野,功力扎实求内在的竞争特 点,以及崇尚自然、追求“天人合一”的思想,重视血缘关系的宗法 观念,等等。
凡此种种,武术与中国文化是如此地一脉相承,可以说武术是 中国文化的载体之一。反过来说,生长在中国的技击术,必然打上 中国文化的深深烙印。
总之,对武术的认识可以更广义地说,武术是以其攻防技击为 本质特征,以健体、防身、修身、养性为主要功能,以人体运动形式 表现的中国文化形态。
■武术概念的辨析与再认识 引言
中国武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悠久的历史文化背景。然而, 对武术概念的认识却在不断地衍化,武术界人士也总是喋喋不休地 论争。
它的庞杂性和局限性,给武术理论建设和教学带来不少麻烦。 武术教材也好,武术研讨会也好,曾把它界定在一个体育范畴之内。 难道由于武术归体育部门来管,它只带有体育属性吗?诚然不能。
本文试图从历史学、社会学和文化学的角度,力求客观地去追 寻它的起源和衍变,探索它的文化背景与文化特性,分析它的社会 功用和价值,比较体育运动的规律与原则。
量武术与军事技艺不能混为一谈
任何事物的概念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漫长久远年代里走过来 的武术,今天的概念和昔日的概念所涵盖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不少 差异,但本质属性应当是一致的。
在历史上曾用过不同的名词归属武术这一概念。
如春秋战国时有“技击”之称;汉代有“武艺” 一词;清初人们 取用了《文选》中“偃闭武术,阐扬文令”中的“武术” 一词;民国时 期称作“国术”;新中国成立后,又改称“武术”。
据文字记载,古代武术中以对抗形式的搏斗运动有“角力”、 “角抵”、“手搏”、“相扑”、“击剑”、“较棒”、“刺枪”等;舞练形式 的套路运动有“戈舞”、“矛舞”、“刀舞”、“剑舞”、“双剑舞”、“戟 舞”、“双戟舞”、“走戟”、“使耙”、“使棒”、“使枪”、“使拳”、“打 拳”等单人和集体的演练,“枪对牌”、“剑对牌”等双人对练。
从历史上溯源,人类为了生存竞争或安全的需要,狩猎、战争 中的技能形态与武术初期的技术形态同源同构,甚至在一定时期里 融汇交织,然而就其文化内涵和价值功能却有本质的区别。战争中 重要的是群体的阵式、协同等,个人的技术作用极为次要;武术却 是以个体行为为主、流体于民间的一种社会形式,表现了自卫、健 身、娱乐、表演等多种社会价值和功能。在整个进程中,中国古代的 儒家、道家、道教、佛教、民间宗教,以及各种民俗文化,都对其有 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渗透。不妨说,原始形态的武术与同时期世界各 地域的武技几乎无大区别,而发展到近代却迥然不同。重要的在于 先秦以来,封建社会的经济与文化的长期积淀,使它逐渐远离狩猎 和军事技艺的形态,成为一种独立的人体运动形式和文化载体。由 此,舞拳弄棒,其目的在于提高身体素质,而战争技艺是“一起拥 进”、“就戳便斫”,岂容得“活泼跳动”、“身势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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