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中华武德更多强调的是个体性的“天理良心”,而并不是群体性之“朝 廷法度”。老子《道德经》有云:“人之道,损不足以补有余;天之道,损有 余而补不足”,循“天道”而行的武林道德“该出手时就出手”那“非法制” 和“反秩序”的打抱不平,尽管无法真正解决社会问题(个人力量无法跟有组 织的社会力量对抗),然而也不能给主流社会提供什么支撑。除少数豪强恶霸、无 赖流氓、朝廷鹰犬、武林败类以外,处于草莽江湖之远而不是宫廷庙堂之上的的什么“内圣外王”、“正出漏用”,而更多的是非主流状态的“恩怨分明”、“造 反有理”。“内外兼修”的操作方式,并不等于“内圣外王”的价值取向,统治 精英建立统治秩序的意识形态,事实上无法涵盖江湖草莽反抗外部压迫的精神 诉求。此外还有与其相应的技术走向,传统武术更多的也是行走江湖中“随机 就势”、“抗暴维权”的生存智慧,而不大可能是“成圣作祖”中的权势宣示或 “利润诉求”的商业炒作。与此相应的武林作风,更多的则是发乎天情(亦称“出 自天真”、“出乎天然”)的率情任侠、恩怨分明、挑战秩序、匡扶正义,因而 不大可能是什么“仁爱忠恕”、“宽厚和平”那压抑自我的传统社会控制和既定 秩序诉求。
于是中国武德的价值核心,便是横向的“义”而不是纵向的“忠”,讲究 锄强扶弱、急人所难、扶危济困、疾恶如仇、见义勇为、特立独行、知恩图报、一 诺干金和专打抱不平、为朋友两肋插刀;在立身处世上,讲究率真不做假;在 待人接物上,强调为客不为奴。尽管它还不直接是阶级道德和职业道德(但仍 受其制约),更多地带上某种心理禀赋和行为风格色彩,但它提出目标上的替 天行道、匡扶正义,行为上的放浪形骸、不拘一格,心理上的恩怨分明、率性 任情,路径上的曲中求直、以柔克刚等,则明显区别于忠君事上、内圣外王、建 功立业、光宗耀祖的主流倾向,大多数是属于被统治阶级的。其背后的内涵更 多的是“以私剑行公义”,而不是“假公权谋私利”。就各级官吏的立场来看,这 是以武犯禁的“匪气”;就“社会精英”的立场来看,这是无法无天的“流气”。而 在现代人看来,这种在自然经济宗法社会环境下所形成的“义”,只可能是建 立在人的依赖关系上“舍己为人”的“侠义”(对人是“恩仇必报”,自己则“施 恩不图报”),而不可能是建立在所谓“自由平等交往”(亦即商品等价交换 原则)基础上的“正义”,更不可能是建立在消灭阶级基础上那真正的社会“平 等”。所有的江湖义气,明显都是违背统治秩序那非法制和讲私情的“情义”,而 不可能是守规矩、尊皇权之“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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